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误诊导致医疗纠纷案例
释义
    误诊导致医疗纠纷案例
    案情介绍:患者姚某,男,35岁,系辽西某县的农民。2004年6 月23 日18:40许,患者姚某因急性恶心、呕吐并虚脱等症状急诊前往辽西某医院就诊,接受诊断和治疗。住院后,接诊的值班医生在匆忙之中并没有认真地向其家人询问病史,也没有对患者进行细致的体检,在没有足够诊断依据的情况下将患者大汗、虚脱乃至晕厥的症状初步诊断为有机磷农药中毒。并开始为患者实施针对有机磷中毒的卓怪瘟疲?谧≡汉?5分钟内先后三次经静脉给予阿托品,用总药量达205mg。2004年6月24日11:20患者死亡。患者死亡诊断为有机磷农药中毒。死者家属怀疑患者发生有机磷中毒的原因是否存在有人投毒和谋杀,在患者死后立即报了警。警方介入后,于2004年6月30日委托该地区的一家中心医院进行了尸体解剖。解剖发现,患者的各重要脏器没有特异性病理改变,“死亡原因为急性呼吸衰竭”。鉴于经治的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为“有机磷农药中毒”,警方为查明死因,又于2004年7月19日委托辽宁省公安厅进行了刑事技术检验,最终查明,死者姚某体内并无有机磷农药成分。显然医院对患者生前所做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是错误的,并且由于这一诊断错误,导致患者的静脉里短时间内被注入了超过致死剂量2倍以上的阿托品。患者在注射了阿托品10多个小时之后,不是死于“有机磷中毒”,而是死于阿托品中毒。
    案例2、患儿李某,男性,接受治疗时为9岁儿童。1999年8 月8 日,患儿李某因右下肢外伤在辽南某市骨科医院住院治疗。患儿经该骨科医院入院诊查,诊断为“右胫腓骨中1/3骨折、右小腿皮肤外伤”。住院期间在该院接受了牵引复位保守治疗。3个月后患儿出院。出院时患儿的右踝部肿胀、疼痛,经治医生解释为软组织挫伤造成的,时间长了就可以吸收、消肿。此后的3年多时间里,患儿的右踝部始终肿胀疼痛,并没有逐渐地自动消肿,患儿家长曾经多次带着患儿到该医院拍片复查,均告知同样的诊断。过了3年以后,家长发现患儿的右腿比左腿短了一截。2003年8月25日患儿家长领着患儿进行最后一次复查时,选择了另一家医院,拍片后诊断为右踝部骨骺骨折、部分骨骺坏死。也就是说经过了3年多的时间一个被误诊和被遗漏的诊断才“浮出水面”。由于3年前该市骨科医院的误诊,导致被误诊处的骨骺骨折、骨骺分离没有及时得到治疗,因而出现骨骺坏死、甚至肢体短缩的损害后果。
    案例3、艾某,女性,68岁。2005年6月13日凌晨3时左右患者艾某突发上腹部疼痛,恶心未吐,家属立即将患者送至医方河北某市医院急诊救治。接诊的医生是一位内科医生,在进行了心电图检查之后,发现心电图存在ST段下移、心肌缺血表现,便先入为主将患者诊断为“变异性心绞痛、急性心梗?”收入内科病房。病房医生对该患者同样也没有详细问病史、细致体检,也没有围绕右上腹疼痛实施必要的辅助检查,误将急性胆囊炎误诊为急性心肌梗死。并施以完全错误的治疗,如杜冷丁、吗啡止痛、解痉治疗,既延误了有效的抢救时机,而且掩盖了病情。患者的急性胆囊炎在住院期间急剧恶化,在入院的十余个小时后,疼痛症状减轻、但却出现了严重的休克症状,实际上患者此时已经发生胆囊坏死、穿孔,形成胆汁性腹膜炎和感染性腹膜炎,并进展为感染性休克。尽管在次日凌晨(6月13日2时)实施了剖腹探查术,切除了坏死穿孔的胆囊,但由于抢救时间过晚,病情笃危,已经丧失了有效的时机,始终无法控制和纠正严重的感染和休克,患者最终于入院后的次日晨5:50死亡。
    【律师意见】
    上述案例存在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在医疗行为的诊断环节存在行为上的过错,要么临床诊断完全错误、要么遗漏重要的诊断。进而由于诊断的错误,导致依据诊断展开的治疗行为的错误,最终引发医疗争议。
    案例1之中医疗行为的过错主要是当事的医生疏于履行医师法定的注意义务,疏于详细询问病史,排除有机磷中毒的可能,此外体检过程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有机磷中毒的特异性体征如瞳孔针孔样改变、呼出的气体可闻及农药的气味等等,进行细致观察,也没有等到胆碱酯酶检验结果回报,或者根本没有进行胆碱酯酶的检测,就向患者的静脉内注入了大剂量的阿托品,而且一错再错,没有在发生错误用药阿托品中毒之后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挽救患者的生命,导致患者迅速死亡,引起医疗争议。该案后经当地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双方经法院调解后结案,争议得以平息。
    案例2之中医疗行为的过错,则主要是当事的医生没有对患儿进行细致的体格检查,更没有认真阅读骨折的X片。同样存在疏于履行医师法定的注意义务的情形。患儿伤后在该医院住院之前和住院期间,曾经拍摄了10余张右小腿正侧位平片,其中有7张平片拍摄到了右踝部,该部位的骨骺骨折清晰可见,但是由于当事医生的疏忽大意一再被遗漏。伤后3年在外院发现骨骺骨折、骨骺坏死的诊断,为时已晚,患儿除右下肢短缩之外,右踝关节的功能也明显受限。从医学角度讲患儿发生骨骺骨折、骨骺分离后只要诊断及时,治疗并不困难,预后也很乐观。但是一旦漏诊了这一部位的骨折,后果往往很难弥补。本案的医疗争议,正是由经治医生的疏忽大意开始的,本案经省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后经法院判决结案。
    案例3之中医疗行为的过错,同样是当事医生的疏忽大意、疏于履行注意义务所致。接诊医生由于所从事专业对思维的限制,仅仅进行了一项心电图检查就草草诊断为心血管疾病并收入心内科,病房的医生先入为主,继续急诊医生的错误,没有进行认真的体检,也没有细致观察病人,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实际上即使按照其心绞痛、急性心梗的诊断,也是同样没有进行认真的鉴别诊断。否则就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误诊了。长时间的误诊乃至误治导致病情恶化,患者最终预后不良和医疗争议的引发,也再所难免。此案经河北省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双方的争议经当地法院调解解决。
    上述3个案例之中提示我们一个共同的问题。我们知道,法律意义上的全部医疗行为可划分为诊断行为和治疗行为,也就是临床医学中的诊断环节与治疗环节,其中,诊断环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诊断行为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以下的治疗行为是否正确。从医学上讲,如果做到诊断环节正确无误,除了坚实的医学理论与实践功底之外,还需要医生必须拥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细致入微的工作作风。从法律上讲,医师在其执业活动中,对患者应当履行必要的预见义务、注意义务和施以最佳治疗方式的义务。其中重要的义务之一就是注意义务。这一义务不仅需要贯穿医疗行为的全部过程,是临床医学对于一名医生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法律上的一种强制性的约束、即法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等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这一注意义务。法律既是升华于社会的习惯与道德,同时也是医学科学原则的概括与体现。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1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