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的责任有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有什么 医疗事故的责任有: 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其中刑事责任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形: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 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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