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时员工的赔偿标准怎么规定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时员工的赔偿标准怎么规定 公司破产时不需要向员工进行赔偿,而是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如下: 1.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时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 ![]() 三、公司破产债务的偿还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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