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解决相邻土地通行关系 |
释义 |
一、怎么解决相邻土地通行关系 处理相邻土地的通行关系问题如下:互相协作兼顾利益,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损害相邻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二、相邻关系有哪些特征 1.相邻关系基于不同主体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相互毗邻而产生; 2.相邻关系只能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 3.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三、邻居间的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邻居间的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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