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 |
释义 |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晋察冀边区的施政纲领。194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北方局提出,1943年1月20日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共20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和边区实际情况,提出在政治方面,必须坚持国共合作,团结抗战,肃清一切特务汉奸,打击妥协投降派;摧毁敌伪政权,没收敌伪财产,充作抗日经费;瓦解敌伪军,争取伪军反正,宽待敌军俘虏;对逃亡敌占区的汉奸嫌疑犯,只要返回边区抗战,发还给全部财产;拥护人民子弟兵,充分保障其给养和经常的满员;加强边区政权建设,贯彻“三三制”原则,健全各级民意机关和政府机构;确立民族平等、男女平等,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自由。在经济方面,规定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财产所有权,切实贯彻减租减息政策;建立合理税收制度,严格财经制度,肃清贪污浪费;肃清边区境内伪币,巩固边币,健全银行,活跃金融;发展农业,扩大耕地面积,繁殖耕畜,改良技术;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发展军工、矿工和手工业,争取工业品自给自足;鼓励开展生产合作社,发展商业,保障正当贸易,取缔奸商等。在文化教育方面,规定普及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加强自然科学教育,优待科学家和专门学者,开展民众识字运动和文化娱乐工作,扫除文盲。施政纲领的实施重点是:继续精兵简政;加强对敌经济斗争,发展根据地经济建设;加强民兵组织训练,广泛开展群众性游击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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