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 |
释义 | 晋察冀边区抗日根据地最高行政机关。1938年1月在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宋劭文,副主任委员胡仁奎,委员聂荣臻、宋劭文、胡仁奎、张苏、刘奠基、吕正操、孙志远以及娄凝光、李杰庸等9人。任期3年。首府河北阜平。主要职责是,总理全边区政务,执行边区参议会决议,颁布行政命令,公布单行法规及监督所属机关执行职务,任免所属行政人员,领导边区高等法院,办理选举,征税及编制预决算等。采取民主集中制。下设民政、财政、教育、实业和秘书各处,按规定管理各有关事项。并设置公安局、人民武装部,负责维持治安和指导该地区人民武装力量。1943年边区参议会选举聂荣臻、宋劭文、吕正操、张苏、王承周、刘奠基、胡仁奎、刘皑风、王斐然等9人为边区行政委员会委员,主任、仍由宋劭文担任。下辖冀中行政公署、北平办事处、冀东专员公署等。1948年6月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联合办公,并成立联合行政委员会。1948年9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销。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