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拖欠物业费是否应交纳滞纳金 |
释义 | 一、对于拖欠物业费是否应交纳滞纳金 拖欠物业费一般不需要交滞纳金,目前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具体需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条款判定。但在现有的部分司法判例中,法院支持物管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不予支持的可以请求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可以不付物业费的情况是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不付物业费的情况是: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三、不交物业费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不交物业费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如下: 1.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被物业服务企业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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