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谁 |
释义 |
一、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谁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可见,法律对是否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是以承包土地的不同而作出的不同规定的,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耕地可以变为宅基地吗 需要进行审批的,手续各地区规定不同,具体的手续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 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 3、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4、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5、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独生子能否批宅基地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5、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6、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7、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地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1)城市规划区内,人均20个平方米,一户最多100平方米; (2)城市规划区外,人均30平方米,一户最多为150平方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谁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在农村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或不再使用该宅基地且宅基地上的房屋已不复存在时,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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