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去世财产继承顺序 |
释义 | 一、配偶去世财产继承顺序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 1.在配偶去世后,财产继承的首要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2.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时,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一规定确保了遗产能够按照亲属关系的紧密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二、共同财产划分原则 在配偶去世后,共同财产的划分遵循一定的原则。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分割遗产时,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这部分财产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不参与遗产分配。 2.剩余的财产部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3.在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份额。 4.但考虑到实际生活情况和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三、个别财产继承规定 在配偶去世后,除了共同财产外,还可能存在个别财产的情况。 1.这些个别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这些财产在继承时,一般也遵循法定继承顺序。 2.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而是属于指定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3.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财产,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以及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等,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别处理。 4.在处理这些个别财产时,同样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遇到财产继承问题,你是否感到困惑?法律网专业律师在线为你解答,助你维护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