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的行为分类 |
释义 |
一、侵权的行为分类 (一)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 1、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行为; 2、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归责的侵权行为。 (二)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这种分类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多少划分的侵权行为类型,一人即为单独侵权行为,多人则为共同侵权行为。 (三)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二、侵权概念和特征 侵权行为概念: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要造成损害。仅有行为而无损害,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既有金钱等物质上的损害,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还有精神上的损害。只有存在损害才能体现出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他人。 第二,侵权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一般包括三种;一是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简称侵权行为。 三、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包括这些: (一)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二)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三)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四)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五)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权的行为分类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规定,我们知道,我国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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