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复印件可以领结婚证吗 |
释义 | 一、离婚证复印件可以领结婚证吗 离婚证复印件不能用于领取结婚证。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这些证件和证明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是不被接受的。因此,只有离婚证复印件是无法与他人领取结婚证的。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对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证件和证明材料。 4.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中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三、结婚登记条件及流程 结婚登记的条件包括: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 6.还需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流程包括: 1.双方当事人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中签名或按指印。 2.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3.结婚登记的时限为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 离婚后再婚需要哪些材料?了解更多结婚登记的知识,欢迎关注法律网,我们为您提供专业且全面的法律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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