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情是否构成重婚罪的一种情况 |
释义 | 一、婚外情是否构成重婚罪的一种情况 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罪的一种情况。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是不受法律调节的。如果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是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涉嫌重婚罪。 二、重婚罪自诉状的书写规范 重婚罪自诉状的书写规范如下: 1.要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地址等基本情况; 2.要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被告人某某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3.事实与理由要具体、充分。这部分应包括自诉人与被告人婚姻状况,生育子女情况,二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状况。被告人重婚的具体事实等情况。 4.结尾处应写明所要递交的法院名称,自诉人签字,写日期。 5.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重婚罪的追诉时效 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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