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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登记由哪个登记机构登记
释义   一、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也就是说,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个统一”的要求,均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二、不动产登记由哪个登记机构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以下是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四、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何好处
    1、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2、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
    3、不再多头办理,方便群众、方便企业,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4、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不动产登记由哪个登记机构登记的问题,大家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会需要涉及到不动产的问题,所以多了解一些肯定也是有好处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到法律网网站进行律师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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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7: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