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❶具有一定领土范围、一定居民、管理系统的社会政治实体,即通常所说的“国度”。 ❷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国家的基本特征是:(1)按地区划分居民;(2)公共权力的设立。构成这种权力系统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法庭等各种特殊的强制机关。统治阶级建立国家的目的在于,对内维护它们的阶级统治,维护有利于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对外扩张或防止别国侵略。因此,任何国家都具有对内对外两重职能,其中对外职能服务于并服从于对内职能。为实现国家职能,各种国家机构的设立是必需的。在国家机构中,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方式、职权范围、运行程序,具有决定政体的意义。君主制与共和制、专制政体与民主政体的区分,依据的就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方式、职权范围及运行程序。国家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其经济基础所决定,同时又反作用于其经济基础,为其经济基础服务。经济基础变化了,阶级关系改变了,国家的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依据经济基础和阶级关系之不同,历史上出现过的国家分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四种类型。前三类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由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剥削阶级国家,最后一类则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玫(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国家是同阶级相连的一种社会现象。“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