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萨瓦卡仲裁案 |
释义 | Savaakar Case常设仲裁法院裁决的案件。印度革命者萨瓦卡于1910年7月7日由英国商船押送印度受审时,因该船从英国到印度途中需经过法国马赛港,英国政府曾请求法国政府防止萨瓦卡逃跑并为此作了安排。但当该船到达马赛港时,萨瓦卡逃出船外,三名英国船员从船上追到岸上,协助一名法国警官逮捕萨瓦卡并将其送回船去。第二天该船就离开法国了,1910年7月20日,法国照会英国提出抗议并要求英国把萨瓦卡交回,理由是萨瓦卡逃到法国领土时已受法国监护,只有通过正式的引渡程序才可以交给英国,而根据1876年的《英法引渡条约》,他是符合政治犯不引渡条件的。法国政府认为把他送回英国船去是违反国际法的。英国拒绝了法国的要求。1910年8月2日法国再次照会英国,指出英国人员的行为破坏了法国的主权。为了解决两国因本案而引起的争端,英法两国于1910年10月25日签订仲裁协定,把争端提交给常设仲裁法院解决。由5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在1911年2月24日作出裁决,认为:萨瓦卡在岸上被法警逮捕,又被交还英国船上押送回印度,都没有任何违反法国主权的行为。参与此事的人都是从善意出发的,他们从未想过会作出任何违法的事情。法国警官的行为没有受到上级的否认,而英国警察也认为是按照上级指示行事,其行为是得到允许的。但即使法国警官把萨瓦卡送回船上是做错了,英国也没有义务把本来在它监护下的人交给法国。国际法没有任何规则要求在上述情况下,一国有义务将在其监禁下的犯罪人因其脱逃而导致外国人错误地将他捕捉并交给该国之后,送交罪犯逃亡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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