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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敌人实行劳动改造的方针
释义

对敌人实行劳动改造的方针

又称“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是指通过劳动改造,消除其犯罪思想,矫正其恶习,把他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达到预防犯罪和解放他们的目的。它是党和毛泽东关于劳动改造敌人伟大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在不断总结劳改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这个方针要求劳动改造机关以及与劳动改造工作有关的部门和单位,都应明确树立“改造第一”的思想,把改造好罪犯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要为有利于促进罪犯改造,提高改造质量,有效地降低重犯率这一政治目的服务。由于劳动改造的主要涵义是把劳动作为促使犯人改过自新的手段,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因而,在改造中,要十分注意清除旧监狱那种用惩罚对待犯人的做法,要把他们当人看,不打骂、不体罚、不虐待,不搞超体力劳动。目的在于给犯人以悔改重新做人的希望和出路。贯彻党和国家这一方针时,要求处理好改造罪犯的政治目的与劳改生产的经济利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强调“改造第一”的同时,要认真执行“生产第二”的方针,在实行改造目标的过程中,要组织罪犯从事工农业生产,力争在经济上自供自给,自食其力,并为国家创造一定的物质财富。这也是劳改工作的一项任务。但这一任务同改造罪犯的政治目的相比,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故“生产第二”。实行劳动改造方针,要立足于对人的改造,即通过劳动,使犯人从思想上得到净化,使他们由不自觉到自觉地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人才,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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