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什么 |
释义 | 一、口头形式的合同是什么 口头合同是指合同的主体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通过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等方式而订立的合同。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并且当事人也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来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二、口头合同的危险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口头合同的危险有如下: 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 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 3.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确,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货损风险; 4.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出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5.货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拖延支付货款; 6.货款支付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 7.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打官司时损失无法计算,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 8.忽视管辖法院,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9.签字、签章效力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或存在争议。 三、口头合同订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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