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的鉴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的鉴定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鉴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起诉误工费赔偿要提供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提供误工费损失的证据,可以主张。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在要求进行误工费赔偿时,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具体的误工时间,否则还很难获得赔偿。具体如下所述: 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证明: 1.治疗期间; 2.因受害人身体康复的需要必须的休息时间。该二个部分构成了一般情况下的误工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然引起受害人持续误工,在这种情况下,误工费计算至受害人定残前的一日。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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