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不 |
释义 | 一、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不 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是可以进行补办的。 1.对于结婚证的补办,当事人可以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如果离婚协议书丢失,建议与签订协议的另一方联系,协商重新签订。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将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二、离婚补偿金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这意味着,离婚补偿金作为财产处理的一部分,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也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离婚补偿金的约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体现。 ![]() 三、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 1.在离婚协议中,如果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那么父母在离婚后不得擅自出售该房产。 这是因为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孩子,父母无权处分。如果父母需要出售房产,必须得到孩子的同意,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因此,如果房产归孩子所有,父母作为监护人,只有在维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对房产进行处分。 3.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父母离婚并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那么该房产不可由孩子父母出售。即使母亲没有抚养权,也未经孩子同意,不得擅自居住。 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该房产的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房产证归孩子所有,父母能否出售?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才能避免纠纷?如果你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留言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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