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充军 |
释义 | 中国古代将罪犯解到边远地方服役的终身刑或永远刑。充,指补充军伍;军,指分屯边防。即将不杀的重犯,驱至边防地区,罚以充数,故名。源于秦的谪戌和汉的罪人戌边。魏晋时,死罪重者,妻子皆以补兵,此充军为常刑之始,唐无充军之制,但有加役流。宋沿五代之制,于流罪配役之外,其罪重者,剌配充军。《宋史·刑法志》载:“剌配之法二百余条,……俟其再犯,然后决剌充军。”明代为了充实边防,对犯死刑应减等者,发配边防充军。《明史·刑法志》载:“流有安置,有迁徙,有口外为民,其重都曰充军。充军者,明初唯边防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身,有永远。”清制,定为烟瘴、极边(均四千里)、边远(三千里)、近边(二千五百里)、附近(二千里)五等。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