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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有什么区别
释义

注册股东和隐名股东有什么区别所谓注册股东,是指一方同意另一方以其名义参与设立公司,实际上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对方出资,不出资的一方为注册股东,隐名股东是指为逃避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簿上记载为他人的。相应地,表见股东(或注册股东)是指在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但不具备实际出资情况的股东。公司名称被借用登记的股东,根据实际投资者借用名称的原因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实际投资者因规避法律规定,受相关法规和政策的限制,不适合披露而借用他人身份设立公司,如《公司法》修改前一人公司登记为二人以上股东的,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二是实际投资者因其他原因不愿公开身份,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实践中,借款人多为亲友或与经营、产权有关的自然人和法人
    为避税、限制股东人数等法律规定,同意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使转让人成为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和股东名册中的注册股东。受让人虽然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但具有参与公司治理、收取资本利得等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
    为规避法律,隐名股东与注册股东相对应。公司实际投资者的身份受法律法规限制。为规避法律,允许他人“注册”公司,从事公司经营管理,享受公司收入。例如,法律不允许经商的国家公职人员投资设立公司的情况就多了。其他不规避法律规定的原因由于各种原因,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不愿意披露其股东身份,并代表未出资的其他人登记为股东,或者与其他股东约定将自己的出资“捆绑”登记。相应地,实际投资者成为“隐名股东”
    

在实践中,隐名股东与注册股东需要签订一定的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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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