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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阑遗物
释义

阑遗物

唐律称遗失物为阑遗物。凡拾得遗失之官物者,在五日内送交官府,违者以亡失论,若计赃重于亡失者,以坐赃论,罪止徒三年;遗失物为私人之物,减坐赃二等,罪止徒二年,其物各还官府、私人。明清律改阑遗物为遗失物,拾得者五日内送官后,官物如数还官,私物召人认领,将其二分之一赏给拾得人,另外二分之一交还失主,若三十日内无人认领,全部赏给拾得人。五日内不送官者,官物以坐赃论,私物减坐赃二等,其物一半入官,一半还主,无主的全部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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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