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有什么 |
释义 | 一、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有什么 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有: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交通管理部门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调解案件,调解完成的,签订调解书; 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管辖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证明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本地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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