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 1.首先要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二、行政诉讼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应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原告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起诉状应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被告的名称、住所、负责人等信息。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登记资料。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并确保该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4.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提交复议机关的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证明。 6.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提供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证据。 7.其他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7.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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