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能够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
释义 | 一、什么情形下能够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1.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 2.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四类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3.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即需要单行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的具体授权; 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也不得由其他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实施。 二、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流程如下: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事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的规定。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4.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执法人员应该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6.采取强制措施。 7.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 三、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途径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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