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立案后多久开庭审理 |
释义 | 一、行政案立案后多久开庭审理 行政案立案后多久开庭审理并没有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期开庭,并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那么开庭时间会更快,可能在四十五日内择期开庭,并及时审结案件。具体的开庭日期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然而,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等待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安排开庭。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这需要得到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 二、行政案立案后开庭审理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案立案后开庭审理的程序是: 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庭审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来查明案件事实,审查核实证据,为法庭辩论奠定基础。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 4.其它。 三、行政案立案后开庭审理要回避的主体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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