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有什么 |
释义 |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有什么 1.种类之债; 2.特定之债; 3.自然债务; 4.未来的债权。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被担保债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进行债权转让有的必要条件: 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权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3.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的一致意见; 4.以及债权人及时通知了债务人和保证人。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 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仅限于主债权,则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的金额。但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的,则按其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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