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再审由哪级法院审理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再审由哪级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再审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行政诉讼再审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再审的材料有: 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三、行政诉讼申请再审多久结案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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