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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与70年有何区别
释义
    一、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与70年有何区别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与70年的区别有:
    1.土地性质不同:
    在土地性质上,这三类产权的房子就不一样。70年产权:主要用于民用住宅。50年产权:主要是工业用建筑、综合类用地。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2.房屋价格不同:
    由于土地性质不同,开发商拿地成本也不一样,70年产权拿地成本最高,其次是50年的,对应的房价就是70年>50年。即使是同一区域的房子,50年产权的房子价格也大概只是70年产权房子七八成,前类房子的价格优势最为明显,也因此受到很多资金有限人群的青睐。
    3.落户情况不同:
    70年产权的房子是住宅属性,可以落户,但是50年是商业办公属性,不能落户,如果为了孩子落户上学,就要认清这点。
    4.使用贷款情况不同:
    50年产权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首付和利率比例要高很多,首付至少是50%。即使是商业贷款也未必能申请,以北京为例,去年出台限制政策,规定商住房不能申请贷款。而7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优先用公积金贷款的话还能享受更低的首付和利率。
    二、住宅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应当根据实际的用途进行处理。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人只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续期费用。需用费用即土地出让金,具体可以咨询所在地相关部门。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续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住宅土地使用证丢失了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证丢失了,可以到土地主管部门登记挂失并登报公告后,再办理补办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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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