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竞业协议后是否必须离职入职 |
释义 | 一、签署竞业协议后是否必须离职入职 签署竞业协议后不是必须离职,竞业限制一般在入职时签订。竞业协议入职时填了,离职后不一定会启动的。是否启动需要员工与原单位进行协议约定,需要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成立。 启动竞业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员工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竞业限制义务人的范围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期限2年,即竞业限制义务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的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如果超出2年,超出部分无效。 3. 用人单位须向竞业限制义务人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竞业限制的领域是与用人单位营业范围相同且有竞争关系的营业。如:同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 三、竞业限制合同简易模板 竞业限制合同简易模板内容如下: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主体; 2.竞业限制合同所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3.竞业限制的合理补偿; 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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