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是否可以将财产和子女进行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时是否可以将财产和子女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若是有一方隐瞒财产的,离婚时,应当少分或者是不分。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一方自愿放弃抚养权,此时可以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另一方所有,放弃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如何认定离婚时的夫妻财产 认定离婚时的夫妻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双方对前述财产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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