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发放的 |
释义 | 一、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发放的 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方式是由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其中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还用人单位,具体包含的内容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 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 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 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三、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继承给子女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可继承的。职工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工伤职工本人,因为工伤遭受工资福利、身体伤害的补偿;是给予因工死亡职工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近亲属的补偿,仅限于本人享受,不属于遗产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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