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
释义 | 没签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超过一个月的话,从第二月起除了支付工资以外还要加付赔偿金。去找劳动局投诉,拿回工资应该没有问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需要直接走人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劳动法中第38条的规定,只要是满足这些规定的话,自己就可以不用通知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对方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先赔一个双倍工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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