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持有弹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非法持有弹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非法持有弹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网提醒,非法买卖弹药,是无视国家规定,公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侵犯的是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和正常的管理秩序,行为人的客观表现为具有非法买卖弹药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三、非法买卖弹药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买卖弹药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买卖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2.非法买卖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3.非法买卖爆炸装置的; 4.非法买卖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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