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上也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待执行、执行罚、直接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税务行政处罚; 8.罚款; 9.没收违法所得; 10.停止出口退税权; 11.吊销税务行政许可。 ![]() 三、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几年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两年。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将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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