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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己经解除关系的养女会不会有继承权
释义
    一、己经解除关系的养女会不会有继承权
    己经解除关系的养女不再具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子女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当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除,所以己经解除关系的养女不再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继承人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况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产继承权有效期为几年
    法律网提醒您,遗产继承有效期没有期限限制,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只要遗嘱是真实有效的,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死后的任意时间继承遗产,具体如下:
    1.法定继承有效期是永久有效: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2.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4.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5.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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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6: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