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何以发生无效的情况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何以发生无效的情况 二手房买卖合同发生无效的情况包括: 1.买卖双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内容是买卖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具备哪些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具备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 3.价款,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