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期交通事故赔偿金的担保。定期交通事故赔偿金的担保是非常发必要的,可以避免将来的赔偿有可能带来不利的甚至是支付不能的危险。 定期交通事故赔偿金的担保 实行定期金赔偿的困难是定期金赔偿时日遥远,执行较为麻烦;同时,也是由于其时日遥远,加害人的负担能力存在变化的可能,对将来的赔偿有可能带来不利的甚至是支付不能的危险。因此,确定定期金赔偿的,必须提供担保,由有较高经济资信的人提供保证,或者提供高保值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者质押,以保证未来的定期金赔偿能够得到实现。 司法解释对定期金方式支付做肯定性的规定,可以根据数额的大小 、受害人需求程度、当事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确定支付时间和方式,确定适用定期金方式赔偿。 当事人对采用定期金方式达成协议的,经法院审查不违反法律并具有可行性的应当予以认可。 法院判决适用定期金方式支付未来的医疗等费用的,应当同时判决加害人或者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提供确实可行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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