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皇室会议审议和决定有关皇室重大事项的国家机关。由皇族2人、国会众参两院议长及副议长、内阁总理大臣、最高法院院长及另1名法官、宫内厅长官共10人组成。另设有10名预备成员,在正式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代理履行职务。内阁总理大臣作为议长负责召集会议,但在特定情况下有4名以上成员要求时,议长必须召集会议。有6名以上成员出席时方可开始议事,会议决议除某些特殊情况需要2/3以上通过外,一般情况下为半数以上通过。会议的主要权限为:根据皇室典范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皇位继承顺序的变更;立后及男性皇族的婚姻;脱离皇族身份;认定摄政及中止摄政的理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