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以色列国总统法
释义

以色列国总统法

1951年12月3日经国会通过,同月5日公布实施。公布时共17条,后经多次修改,增订为25条。主要内容:(1) 总统是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续任职以两届为限。(2) 总统选举应在原任总统届满前90日至30日内举行。如果原任总统任期未届满而去职,在去职之日起45天内举行总统选举。具体选举日期由议长选定,并在20日前书面通知各议员。(3) 选举日期确定之后,在距离选举日10天以前,议员10人可以联名以书面形式向议长提出总统候选人。但每个议员提出的候选人不得超过1名。候选人提出之后,议长最迟应在选举日前7天将候选人和推荐他们的议员名单书面通知全体议员。(4) 选举总统以举行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获得全体议员多数票的候选人当选。如果第一轮投票无人获得全体议员的多数票,就应举行第二轮投票,仍以获得全体议员的多数票为当选条件。如果第二轮投票仍然无法获得法定多数,则举行第三轮投票,候选人只要获得出席议员的多数票就可以当选。(5) 如果候选人为议会议员,在他当选为总统后,即失去议员的身份,并不得兼任其他职务。(6) 总统不服强制劳役,在职期间和卸任后不因职权范围内的任何原因受法庭或者法院的审讯,在任期间不受任何法律上的控告。(7) 总统离开国土必须经政府同意。总统如果不称职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职责,议会有权解除他的职务。总统被解职、离开国土或者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议会议长代行总统之职。(8) 必须有20名以上的议员联名,才能提出解除总统职权的动议。动议经议会委员会3/4多数通过,再经议会全体议员以3/4多数通过才有效。(9)总统拥有下列职权:签署法律,促进政府的组成,接受政府辞职,派遣驻外使节,接受外国使节,签署经议会批准的同外国缔结的条约,任免官员,赦免刑罚等。(10) 总统辞职时向议长提出辞呈。辞呈送达议长48小时以后发生效力,总统职位即告空缺。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1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