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连带责任担保人 |
释义 | 一、什么叫连带责任担保人 1.连带责任担保人指的是那些与债务人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 2.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不仅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还可以选择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这一责任承担方式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六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二、担保人责任范围 1.担保人的责任范围主要涉及到当债务到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债务。 2.值得注意的是,当担保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有权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3.对于连带保证人而言,他们并不享有这种权利。 4.如果同一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和物的担保,当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未能及时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价值减少或毁损、灭失时,这将被视为债权人放弃了部分或全部物的担保,此时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可以减轻或免除保证责任。 5.当存在多个保证人时,这些保证人应按照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承担保证责任。 6.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份额,那么所有保证人都将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这意味着每个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 三、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特别是第六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即为连带责任保证。 这意味着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这一规定确保了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明确了担保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范围。 担保人责任重大,了解连带责任担保人的相关规定对你我都很重要。如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发起咨询,我们将提供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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