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如何清偿财产 |
释义 | 一、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如何清偿财产 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清偿方式是应当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一般有哪几种 被继承人的债务一般有如下几种: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三、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吗 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只要该遗嘱满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能体现其真实意思表示等条件,即可自继承开始后生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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