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青山区房地产征收行政复议申请到哪里
释义

1、 武汉市青山区房屋、财产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提交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财政、国税、外汇管理等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公有房屋的承租人或者承租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下列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第二十四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交换房屋的价值,由按照本办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对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应当自评估结果公告之日或者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第二十五条征收决定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被征收人和公共房屋承租人协商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评估被征收人和公共房屋承租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或者采取抽签、抽签等随机方式进行投票;通过抽签、抽签方式确定的,应当经公证机关当场公证。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公布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是一种基于不同法律依据的多元补偿,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介绍了三种法律鉴定依据:
    

1。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是专业评估机构在评估时点对房地产进行客观评估,符合要求,遵循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和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活动的因素估计和确定合理的价格或价值。商品房成交均价是指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测算并公布的同面积、同类型普通住宅成交均价。重置价格: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确定的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同功能和效用的新建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以上三种价格是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但用途不同,适用情况不同。财产权置换也称为财产权置换。根据评价方法的不同,有两种替代方法。价值本位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置换,置换后的新房价值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不结算安置区内差价的异地产权交换。产权置换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的项目不涉及住宅或因该地块的容积率,不能搬迁,因此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然后通过产权增减,争取实现平等的产权置换价值观。
    

2。安置:指开发商可以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安置。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5: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