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的内容及程序是怎样的规定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法院调解的内容及程序是怎样的规定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的内容主要包括调解机构、调解程序、调解职责、调解结果等几个方面。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的程序规定是: 1.先由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由各当事人陈述其意见; 2.然后由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 3.再由调解组织制作调解书,加盖印章,并送达各当事人; 4.最后由当事人及时签收,或者提出反悔的意见,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来处理劳动争议。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也可以依法采用其他的处理方式。 二、劳动争议法院调解要多长时间完成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要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法申请仲裁。 ![]() 三、劳动争议法院调解不成功多久作出判决 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完毕,最迟不超过60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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