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医疗纠纷损害的赔偿索赔程序 |
释义 | 一、如何进行医疗纠纷损害的赔偿索赔程序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4.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 二、医疗纠纷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纠纷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 三、医疗纠纷解决法律注意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医疗纠纷后协商解决要注意的问题为: 1.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2.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4.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5.患方合法主体; 6.医疗机构合法主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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