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投偿noxae deditio将造成损害的不法行为人或动物交给受害人以代为赔偿。是为原始社会加害责任原则的残存。罗马法中损害投偿渊源较远,《十二表法》中既已出现,《民法大全》中又进一步予以确认。损害投偿可以分为两类,即:不法行为人的损害投偿和致人损害动物的损害投偿。前者一般发生在奴隶或家子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被投交的奴隶或家子均成为受害人的财产。不过,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务来偿付应负责任的损失,以此获得自由。后者则发生在家属等四足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之时,这时,受害人可提起“四足动物损害之诉”(actio de pauperis)。不过被告可以交出致害动物以免除自己应负的责任。损害投偿的适用范围较窄,但曾起过积极的作用。这种方式究竟是否为无过失责任原则的体现尚有争议,但显然不宜归之为过失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