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个人是否需承担债务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后个人是否需承担债务 公司破产后个人是需承担债务的。 个人拖欠公司的债务仍然需要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公司破产债务偿还的顺序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破产债务偿还的顺序是: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公司破产股东需要偿还债务吗 企业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还债,但是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的除外。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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