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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军事法院
释义

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军事法院

主要审理军人诉讼案件的专门法院。联邦最高法院设有军事法庭,最高法院一名副院长任军事法庭庭长。此外,捷还设有中级军事法院和地方军事法院。中级军事法院依法判决武装力量中现役人员的刑事犯罪和过失犯罪案件,特殊情况下也负责判决普通公民的刑事案件。联邦最高法院作为第二审法院负责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裁决对地方军事法院和中级军事法院判决的上诉及其违反法律的判决的抗诉。军事法院由职业审判员和人民审判员组成,在作判决时两种审判员的权力平等。人民审判员可参加除二审判决外的审判。军事法院的职业审判员由联邦议会选举,任期10年,人民审判员由武装力量和武装集团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任期4年。中级军事法院由2名职业审判员和3名人民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判。地方军事法院一般由1名职业审判员和2名人民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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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