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什么法律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什么法律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二、股权转让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出让和受让双方达成转让合意; 2.召开股东大会,就转让等相关事宜进行决议; 3.资产评估; 4.提出变更登记; 5.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股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益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过了二十年仍然不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法律不予保护,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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