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国—奥地利关税联盟问题的咨询意见 |
释义 | AdvisoryOpinion on Customs Regime between Germany and Austsia常设国际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1931年3月19日,德国和奥地利签订一项建立两国关税联盟的议定书。国联行政院于1931年5月19日请求国际常设法院就这种关税联盟制度是否符合《圣日尔曼和约》第88条和1922年关于恢复奥地利的第一议定书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常设法院在1931年9月5日发表的咨询意见中,认为这种关税联盟制度不符合1922年的第一议定书,因为从1922年第一议定书的整个经济观点看来,这种制度很难不被认为是对奥地利经济独立的威胁。这个咨询意见是以8对7法官的多数通过的。多数法官中有7名法官认为这制度既然构成对奥地利经济领域上独立的威胁,也就会构成危及奥地利国家独立的行动,因而也就不符合《圣日尔曼和约》第88条的规定。法官安茨洛蒂同意多数法官的结论,但提出其个人意见,认为“对个国家的自由的限制,不论是来自一般国际法还是来自契约义务,绝不会影响该国的独立。只要这种限制不把该国置于他国的法律权力之下,这个国家仍然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不论它所承担的义务是多么广泛和多么沉重。经济联盟不一定会导致政治联盟,但可能促成政治联盟。因此,德、奥关税联盟制度应被认为是有损《圣日尔曼和约》第88条所指的奥地利独立的一个事实。持异议的7名法官则认为从多数意见中找不到奥地利独立已受到危害的事实根据,法院的任务只是就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从政治推测去考虑则超出了法院的职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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